《报任安书》 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.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[屈]体受辱;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,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8 05:46:11
《报任安书》 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.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[屈]体受辱;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,

《报任安书》 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.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[屈]体受辱;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,
《报任安书》
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.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[屈]体受辱;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,被菙楚受辱,其次剔[剃]毛发,婴金铁受辱,其次毁肌肤,断肢体受辱,最下腐刑极矣.”

《报任安书》 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.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[屈]体受辱;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,
翻译:
人固然都有一死,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,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,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依靠的东西不同啊!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污辱祖先,其次是自身不受侮辱,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脸色而受辱,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言语而受辱,再次是被捆绑在地而受辱,再次是穿上囚服受辱,再次是戴上脚镣手铐、被杖击鞭笞而受辱,再次是被剃光头发、颈戴枷锁而受辱,再次是毁坏肌肤、断肢截体而受辱,最下等的是腐刑,侮辱到了极点.